高师声乐教育如何结合社会实践
来源:江西文化艺术网  |  作者:admin  |  发表时间:2009-10-12 21:38

     由于近年来扩招,高等师范音乐教育的学生迅速增加,对我国现有的声乐教育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挑战,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后对声乐教学带来了各种冲击,同时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有所改变,即更加注重人才的实用性。因此,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高师声乐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是目前高师声乐教学待解决的问题。
教学模式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我国,一般的本科师范院校音乐系声乐教师大多是来自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大都是照搬自己在音乐艺术学院学习时的训练方法,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人才虽然在课程上接受了一定的师范教育知识具有一定的师范意识,但由于在声乐学习上更多的是受音乐艺术院校的教学模式的影响,使他们在声乐教学上仍旧走的是培养声乐表演人才的套路。高师音乐教育声乐专业的学生在专业招考和培养目标上与音乐学院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有很大的差异,专业基础与自身的条件都相对薄弱。因此,在对高师学生声乐课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虽然就教学方法及模式上和表演专业没有较大的不同,但是教学效果却相去甚远。再加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学生人数较多,课时的安排有限,除少数悟性较好的学生小有成就外,大多数的学生毕业后非但没有专业的唱歌状态,从声乐课上也只是学到了几首歌而已。高师声乐课其实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培养学生综合歌唱素质和一专多能的重要作用。
   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应从声乐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上寻求突破。应增设声乐基础理论课程如《声乐教学法理论》《声乐基础理论》《嗓音病理学》《变声期训练》等,丰富高师声乐教学的内容,使学生在今后的教学中有实际意义上的帮助;其次,应当调整现今高师声乐教材内容,增加实用性与民族性的比重。作为一名中小学音乐教师只知道西洋歌曲或艺术歌曲的演唱,而对本民族传统优秀民歌、青少年歌曲了解掌握的很少,显然是谈不上合格的;再次,应丰富声乐授课形式,增加集体声乐小组课的比重。独唱是歌唱活动中最基础的歌唱形式。长期以来,声乐教学活动和过程就是约定俗成地围绕独唱这个形式来进行的。然而,齐唱、对唱、合唱、小合唱、重唱(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等歌唱形式,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也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歌唱表演形式。从目前来看这些不同的歌唱形式技能的培养,正是中小学声乐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从而使学生的技能结构得到全面发展。
教学目标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高师声乐教育如何结合社会实践    
由于近年来扩招,高等师范音乐教育的学生迅速增加,对我国现有的声乐教育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挑战,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后对声乐教学带来了各种冲击,同时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有所改变,即更加注重人才的实用性。因此,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高师声乐教学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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